点击收缩

微信咨询

扫描加我微信

商标保护的相关规定

发布:广州公司注册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6日 阅读: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作为商标专用法的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保护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可能造成混淆的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申请注册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经复制、仿制、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所有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的,不受本款五年期限的限制遭受损失的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给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企业名称登记,由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及时将涉嫌假冒商标罪的案件移送有关部门。


文章编辑:广州注册公司
本文地址:/chanpinfuwu/1307.html
版权所有 © 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